申请移民

2013年9月底,西班牙政府通过并颁布了针对非欧盟居民的投资移民法律,通常被称为“黄金签证”,其目的是为了通过发放居留以吸引高收入人群及国际企业家, 让其在一个更为宽松和灵活的环境中进行和开展投资活动,此类居留没有移民监,持有人可自由出入境并拥有西班牙工作许可。申请人直系家属可一并申请此居留。

投资移民重要资讯

申请人条件

该投资移民新规规定的申请人必须是为进行重大资本投资而计划进入西班牙领土的外国人。

签证申请流程

  1. 持有效申根签证入境西班牙考察。
  2. 于西班牙境内完成投资项目,如购买不动产,总投资额不低于50万欧。
  3. 于西班牙移民局申请投资居留,或回国于西班牙驻中国大使馆申请投资移民签证。

投资范围

重大资本投资的具体包含如下四方面:

◆在西班牙购置投资金额等值或大于50万欧元的不动产(没有抵押或申诉情况)。

◆200万欧元的西班牙国债,100万欧元的西班牙公司股权或西班牙银行存款。要求在申请前60天之内开始投资。

◆在西班牙的发展被证明为是有“公共利益”的项目:创造就业机会,投资能带来经济影响或对科技创新作出显著贡献的。

◆法人代表:如果投资是由公司法人实现的,它必须位于非避税天堂的国家,且该外国人应当拥有多数投票权,并有权委任及罢免大多数成员。

与此相对应的投资确认条件为:

◆不动产:房产登记证明,拥有所有权及负债信息(其中超过50万欧元的那部分,可以有负债或是申诉),如果正在申请注册,需提供购买文件,以及付款证明及其相应的税款资料的入账资料。

◆国债:西班牙金融机构或银行出具的证书,表明申请人是投资的唯一拥有人,且投资期限不少于五年。

◆公司股权或银行存款:通过金融中介机构(应当是在国家证券市场委员会或西班牙银行正式注册的)出具的证书,证明是以该目的进行了相关投资。

◆企业项目:所申请签证所划定区域内经济商务处出去的有利报告,确认该项目可以同时产生公共利益。

申请人条件:

◆未曾非法入境西班牙。

◆年满18岁。

◆无犯罪记录。

◆未被那些与西班牙缔约的(申根)国列为禁入对象。

◆有公共或私人医疗保险。

◆在西投资项目证明。

◆在其居住期间拥有足够的经济来源

申请人条件:

◆ 在西班牙境内没有发生过违法行为。

◆ 在申请人超过18岁的情况下,在西班牙的无犯罪记录,并在过去的5年,根据西班牙法律在其他居住过的国家没有犯罪纪录。

◆ 未被那些与西班牙缔约的(申根)国列为禁入对象。

◆ 有足够的资金,以满足生活和住宿,包括在适当情况下,其资金足够支持他和他的家人在未从事劳务工作的情况下,就能支持其在西班牙的生活。

◆ 有一个公共保险或私人医疗保险,由西班牙的保险实体提供。

◆在西投资项目证明。

◆ 不得有任何可能产生严重的公众健康的影响(按照国际卫生条例2005规定)的疾病。